2)第293章 鼓励教育_1850再造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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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所有适龄儿童必须进入公学,接受义务教育。父母不得阻止子女进入公学,所有工厂、手工作坊、商铺等亦不得雇佣六至十四岁的童工。

  适龄儿童入学率将作为考核军政府工作的重要标准。为推动义务教育,军政府可动用警察局警力,逼迫父母送孩子上学。但凡有适龄儿童未入学者,可对当地军政府首长、教育部门领导问责。

  所有公学统一使用军政府宣教部编写的教材,禁止私人办学,禁止使用其他教材。小学设置语文、数学、自然、劳动、体育等课程,初级中学设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地理、历史、美术、生物等课程。

  为了保障残疾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利,宣教部要求必须在县一级至少建立一所残疾儿童公学、一所孤儿公学。

  二、分类开展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军事教育。

  (一)中等教育分为职业教育和高级中学教育。

  职业教育主要依托专门职业学校开展,着重为各行各业提供专业人才。为此,要从实务学堂分出不少专业,在此基础上成立专门职业学校,计有十几所之多。

  比较重要的,有培养医生的医学院、培养测绘勘察方面人才的测绘学院、培养电报人才的电报学院、培养冶金方面人才的冶金学院、培养铁路人才的铁路学院等……

  高级中学教育主要面向有优秀初中毕业生,重在发掘有潜力的人才苗子,向高等院校输送种子选手。

  (二)深化高等教育。

  将暨南大学堂迁至广州,设立文、理、工、医、法五个学院,参照柏林大学模式建学。原有低层次的、实务性的学科剥离,另行成立专门职业学院,只保留较为高级的学科。

  成立暨南科学研究所、暨南科学会两大科研机构,作为岭南最高科学技术研究机构。设立岭南文学院,为岭南最高社会科学机构。

  成立暨南行政学院,主要负责培训军政高级人才。

  (三)继续加强军事教育。

  军事教育自成体系。

  为军人子弟开设专门的少年军校,面向六岁至十二岁的军人烈士子女、高级军官子女。

  成立陆军士官学院、水师士官学院,着重为军队培养士官人才。

  继续保留、加强陆军大学堂、海军大学堂两大军事教育机构,拔高炮术、军事测绘、蒸汽轮机管理、水文、气象、导航等学科。

  (四)加快发展师范教育。

  推动教育改革,必须要有一支可靠的教师队伍。

  以实务学堂师范教育系为基础,独立成立暨南师范学院,主要培养公学校长、中高等教育教师。

  除暨南师范学院外,另设若干初级师范学校,为各级公学培养初级教育老师。

  三、筹措教育经费,吸收社会资金办学,保障教师待遇。

  普及教育需要大量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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