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七零章 兔子之歌_放牧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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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烤肉和热气腾腾的菜汤。脸上都洋溢着幸福喜悦的光彩。

  这就是生活啊,能够在最简单的事情之中寻找到乐趣,那就足够了。

  马儿们也正在吃着青草。至于闪电、绿巨人和其他人带来的狗狗,也都分得了自己应该享用的牛肉和鸡肉。

  这些人倒也大方,自己吃什么,带来的狗狗们也吃什么,看起来他们跟高西一样,真得是把自己的狗狗当成了朋友来看待的,而不仅仅只是看家护院的奴才。

  “来来来,咱们干一杯吧,今天不喝酒,咱们就用这浓汤来替代酒。预祝以后各自的生意都能够红红火火,就像这篝火里的火焰一样旺盛。”金森站了起来,端起了高西煮的菜汤笑着说道。

  高西曾经经历过以茶代酒、用饮料干杯的事儿,不过用这浓汤来干杯还是头一回,觉得挺新鲜的。其余人大概跟他的想法也是一样,都纷纷举起了手中的碗,说了一声干杯。

  “可惜没有红酒,不然的话就更好了。”叶修喜欢红酒,这主要还是跟他的出身有关,他喝过很多红酒,高档的、中档的都喝过,甚至还特意去喝了小超市里面卖的那种红酒,就是想要对比一下。

  没有对比,你永远都不知道自己喝的高档酒有多么的好。

  “红酒当然有的,不过今天就算了,今天刚到这里,你们环境也不熟悉,我怕喝醉了之后会有人掉水坑里去了。明天吧,等把这周围的环境熟悉得差不多之后再喝也不迟。”金森笑着说道。

  “那就好。”叶修笑了笑,立即高兴了起来。

  “红酒我可无福消受啊,我还是觉得白酒比较够劲儿。”高西倒不是故意要跟叶修作对,只是他出身不一样,小时候喝的酒那都是白酒,而且是便宜的白酒,觉得这酒,自然还是白的要好一些,他曾经喝过八二年的拉菲,觉得红酒好像也不过如此,还是不会欣赏,没办法。

  “白酒我这儿也准备了,知道你们中国很多人都喜欢白酒,我还特意买了茅台,准备够充足吧?”金森笑着说道。

  “你还真得是有心了,来来来,干杯。”

  吃过了饭之后,众人先是把餐具等收拾了一下,然后到周围熟悉了一下环境,同时也是散步,来帮助消化。

  大概一个小时之后,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众人回到了营地,之前守在那里的人一直照看着篝火,所以此时的篝火燃烧得依然旺盛。

  于是大家都围坐在了篝火旁边聊起了天,高西坐在软软的垫子上,身后是绿巨人那柔软的身体,靠在上面特别舒服,闪电则趴在他的怀里,目不转睛地盯着跳动的篝火,耳朵却时不时转动一下,似乎是在聆听周围的情况。

  马儿们都被聚集到了一块儿,站在那里打着响鼻,同时用尾巴驱赶着蚊子和苍蝇。

  金森也拿出了喷雾剂在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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