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五章 我要打官司_再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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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生命。

  谁都没有想到,我们恋爱了,那么不相称的两个人,我是大学生,毕业后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成了白领丽人;他没有工作、成天游手好闲的混混。但,我们真的相爱了。

  但凡恋爱的人,都想修成正果,那就是婚姻。我们也不例外,我跑回家跟父母讲,自己恋爱了,想要结婚。我父母都很开明,父亲说,你把那个男孩领回家,我们相看一下吧。

  及待见到他,父母的脸就阴了,他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他的职业,以及他胳膊上的刺青,都成了父母心头的刺。他走后,母亲说,这门亲事,说死我也不能同意,你看他,哪是个正经人?正经人哪有在胳膊上刺上青乎乎的东西?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你跟着他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我倔强地扬着头,说,这辈子,除了他,我谁也不嫁。

  父亲因为我这句话,气得心脏病当场发作,被送进了医院。母亲正眼都不看我,说,我们不会逼你,但是你必须在父母和他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你选择了他,此生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半步。如果你选择了我们,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我哭了,眼睛像桃子一样红肿。

  可是,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嫁他,因为他是这世间唯一的版本,再也没有重复的。而父母说是从此陌路,但其中的血缘亲情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割断的。

  谁都不曾看好的这段婚姻,在我手里,却成了幸福的摹本。

  结婚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和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不再喝酒打架,他甚至跑去美容院里,把手臂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了。他找了一份工作,从最底层的装卸工干起,没几天,手上就起了层层的血泡,他咬牙坚持着。我心疼地说,我的薪水够咱俩用的,你别太拼命了。他说,我是男人,不吃点儿苦,怎么养家?怎么养你?

  我由着他去折腾,他居然做得有声有色,先是加薪,后是升职,然后有了自己的物流公司。没几年的时间,他的公司已经初成规模,买了新车。

  许多人以为他有了钱,会骄纵,会变坏。谁知道,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回家做饭,出差给我买礼物,晚上从来不在外面留宿,怕我一个人在家里害怕,即使出差,也会每晚打电话回家。我怀孕以后,行动不便,他甚至每晚给我洗脚。听别人说我的母亲犯眩晕症住进医院,他更是跑前跑后,煮粥、炖汤、陪宿,我的母亲终于被他感动,认下了这个女婿。

  闲时,我问他,想不到你会对他们这么好,你不恨他们吗?他摇头,说,不恨。感激还来不及呢!如果不是他们生了你这么好的女儿,我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妻子;没有这么好的妻子,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当初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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