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明朝经济与国际环境_朕的大明朕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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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

  至此,两国间正式结下了梁子。

  而从死人堆,爬出了两个年轻人,霍金斯和他的表弟,弗朗西斯·德雷克。

  他就是曾经风靡全球的《加勒比海盗》原型之一——来自带樱德文郡的29岁年轻海盗。

  1569年,德雷克开始在西班牙流向大明白银的三条线上的第一条上的一个重要节点:西印度群岛附近,专门打劫西班牙人的商船。

  而捡回一条命的霍金斯,回国之后一路坐到了带樱海军大臣的位置上,给德雷克做后盾。

  在背后带樱王室的授意下,两人开始了抢劫的征程。

  霍金斯负责解决德雷克政治上的问题与销赃。

  而德雷克,则负责冲在前线,专门负责抢劫西班牙开往马尼拉和大明做生意的商船,干的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德雷克1569年入行,最开始是在西印度群岛上小打小闹,十分狼狈,最惨时被西班牙人砍到只剩下40多人,后来联合法国海盗和当地被西班牙人压榨的土著,成功抢到几票,完成了原始积累,买了豪宅,认识了些各国的“名流”。

  从此开始,德雷克专注抢劫从阿卡普尔科开向菲律宾,准备同大明做生意、装满白银的马尼拉大帆船。

  1579年,德雷克抢到一条西班牙小船,上面就有1300条银锭、14箱银币、大量黄金珠宝、大明青花瓷。

  1587年,他的同行卡文迪什抢到的一条大船上,有6万多公斤的白银。而波多西银矿巅峰时期,一年平均白银产量也不过4-5万公斤。

  从1577年到1580年的抢劫活动中,德雷克一共从西班牙人手中抢到了434万磅白银,折合174万公斤白银。

  此时,流入中国的白银,除了美洲的,还有隔壁倭瓜家的。

  16世纪,欧洲人的冶炼和精炼技术传入日本,刚好日本又在西部发现大量银矿,虽然大明和倭瓜不直接交易,但葡萄牙人和荷兰人主动在中间做了中间商,两头赚差价。

  根据倭瓜学者小叶田淳统计,这段时间,荷兰人和葡萄牙人每年经手大概15-18.75万公斤白银。

  1573年(万历元年),张居正开始变法,此时,从西班牙流入大明的白银量,正处于巅峰期,虽然有人抢劫,但属于小打小闹,不影响大局。

  而充足的白银供应,保证了张居正的改革。

  张居正改革前,明朝的税收制度沿用前朝,生产什么,上交什么,种麦子交麦子,种大豆交大豆。

  而随着白银的流入,民间白银流通量大幅度上升。

  张居正变法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规定税收必须缴纳白银。

  同时,从张居正改革后,官府的徭役,也可以用白银代替,而官府再花钱雇人干工程。

  期间,张居正又重新丈量全国土地,谁都别想跑,大家都老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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