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章 签约_宝岛1992,我是四小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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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签约

  两分钟的时间,葛福宏看完陈启明要求要改的部分后,抬起头看向陈启明。

  “小陈,这些地方你觉得要怎么改!”

  一边说着,她目光在不停转动,似乎在思索。

  陈启明没啰嗦,直接按照自己的想法说道:

  “关于分成,我觉得公司抽成太多了,我希望可以修改一下。”

  听到这个要求,葛福宏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来的时候她听刘慈伟说了。

  “你接着说!”她没有第一时间发表看法,而是让陈启明把其他的问题都说出来。

  “还有歌曲版权问题,我希望公司在选歌的时候,能尽量选用我自己的歌曲,并且,我希望我能拥有一定作品版权。

  另外,分成范畴方面,我觉得有些超出了,其他方面我可以接受,但我觉得如果我自己写的歌曲亦或者电影剧本这些如果卖给别人,我希望公司能不抽成。”陈启明说道。

  其实陈启明想把提分成范畴再说小一点的,但他知道,在分成范畴这一块,福隆经纪公司肯定不会做出太大的让步,因此他只提了自己创作的作品收入不归入这范畴中。

  毕竟,就连郭富城、小虎队等目前东南亚范围顶级的歌星,他们的经纪人都要从他们的所有业务中抽取分成,陈启明一个新人想更改太大,他自己都觉得不太可能。

  所以,陈启明主要争取的点还是自己以后创作的作品。

  听到陈启明这句话,葛福宏眉头皱了起来。

  分成范畴方面她倒觉得没什么,仅缩小了一丁点,对公司没什么影响。

  但作品的版权共有,这个事情不算大,但也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福隆经纪公司旗下有一个唱片公司。

  她的计划是把陈启明挂靠在这个公司下面。

  如此一来,陈启明的作品自然归属这个唱片公司。

  这时,刘慈伟主动靠近葛福宏,用只有俩人才能听到的语气低声说道:“他自己会写歌,我看了,质量很好,甚至可以当主打,我个人觉得,如果他有本事,他的歌曲,咱们跟他共有版权并不会太亏。”

  听到这话,葛福宏一愣,“歌曲呢,给我看看!”

  闻言,刘慈伟无奈地向陈启明那边努努嘴,示意歌曲在陈启明手上。

  一想到刚才陈启明走的时候第一时间把他的歌拿上,似是害怕被自己昧下一样,刘慈伟心里就七上八下的。

  这年头的年轻人可真够聪明的。

  “小陈,能给我看看歌曲吗?”葛福宏对刘慈伟说陈启明自己写的歌曲质量能当专辑主打很好奇。

  听到葛福宏又要看歌曲,陈启明条件反射的握住手里的本子。

  他有些担心如果谈不拢,福隆这边会不会剽窃他的歌。

  这不是没有可能。

  这年头的歌曲可没有版权注册一说。

  真要被剽窃了,特别是被福隆这种有背景且有实力的公司剽窃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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