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识人篇 第四十二章最后的法庭 3_我的女儿之我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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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上的刑罚来看,很有可能判处拘役(也就是俗称的拘留),更轻的甚至能够只以管制(一种不拘押。人生行动自由地狱外服刑方法)判处!相比起阿松的故意伤害罪,可谓是轻的无以复加了!…可恶!阿松的罪名最轻的也要五年,她用自己的管制来换得阿松五年徒刑。可谓是本利双收了!”

  想着,柳宁月望向对面地宋飞言。只见他神采飞扬,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看起来,这个结果也是他早已遇见的吗?

  “王审判长…”见一切全都落入自己地设想,宋飞言志得意满的站出来,带着微笑,朗声道,“这次的诉讼从某个方面来说,是我输了。我一没有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犯拐卖罪的证据,二来,我得嫌疑人也不具备通过诉讼来取得梦姬小妹妹监护权的资格。不过,在此我想问一下各位的心。法律所需要的就只有证据吗?我的当事人的确行事冲动,触犯刑法。但她的举措完全是因为一种血浓于水的亲情。她身为梦姬小妹妹的姨母,完全是为了能够继承妹妹的遗志,来好好抚养自己的‘亲,侄女。我承认嫌疑人对梦姬小妹妹有养育之恩,也同意他对小妹妹有着亲子之情。但是请别忘了,血缘的羁绊,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深,最浓的羁绊啊!”

  宋飞言这番话说的合情合理,既肯定了宇文松的人格,也承认了自己的失败。但是这番话配合一旁雪音的暗暗抽泣,无形中让人们对他们的同情又加深了一步!不管从任何方面来讲,这位黯然神伤,貌若天仙,为了侄女不惜以身犯法的弱质女流,怎么看怎么比宇文松这个“外人”更适合养育小雨,不是吗?

  “养育之恩虽重,但亲情也不能否认啊…”

  “嗯,我同意。看来还是让那个女孩子和这个雪音小姐一起生活的好…”

  “我也是这样想。不过这个宇文松也不要太过伤心了,以后有空就经常去看看她,也可以啊?”

  “原来双方都是好人,只不过是因为一些误会而大动干戈,闹得双方都有人要受刑事处分…真希望她们能化干戈为玉帛。”

  “没错,没错。”

  王审判长敲下木椎,制止了人们的低语。他略微想了想,大声道:“犯罪嫌疑人宇文松,你以前也是个律师,应该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什么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当年的你根本没有资格收养梦姬。所以,你的监护资格很有可能被剥夺,自始无效。雪音虽然身为姨母,但更有资格担当梦姬的监护人。这点,希望你能够看清楚。”

  宇文松不答,他在微笑?这个微笑中,就好像早已得到了什么,或者又像是早已放下了什么。表情安逸,没有一丝一毫的惊恐!

  王审判长沉默了一会,从以前到现在,她见过无数的嫌疑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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