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23章 大越国_1850再造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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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仍为越王府,下设军政委员会、军谘府、办公厅、秘书处等部门。

  政府仍称“军政府”,实行政务院、省、市、县、乡五级政权。政务院为中央,首长改称政务卿,由越王任命,下辖广西、广东、交趾三省。政务院所属各部部长,由政务卿提名,报越王府军政委员会批准。

  中央除了政务院之外,又有资政院、谘议院、大理院、都察院,分管立法、议政、审判、检察。

  资政院与谘议院,相当于外国议院中的上院、下院。资政院多由勋旧元老担任议员,具有立法、监察等实权。谘议院由各地区推举而来,为普通军民提供参政议政机会。

  大理院的改革最受瞩目,由七名大法官组成。大法官实行终身任职,当大法官辞职或者病逝时,由越王任命新的大法官,以保证司法审判的公正性。

  第三、厘定官制,创设勋爵体系。

  革命军正在稳步推行军衔制,深受官兵欢迎。

  与军衔制相对应,军政府也开始着手为文官厘定官制。文官共分为十等,主要有两层含义:

  一来对应革命军十级军衔;二来对应军政府政务院、省、市、县、乡五级政权(每级又可分为正副两级)。

  从此之后,武官行军衔,文官行文官官制,又可互相对应。

  官制之外,又有勋爵。

  大越国的勋爵沿袭了传统爵位,分为王、公、侯、伯、子、男六等爵位,级别较少。

  明朝的勋爵相当泛滥,特别是宗室勋爵,需要国家财政供养。到了明末时,“竭举国之力无以供养宗室”。

  清朝的勋爵制度略有改进,但同样纷繁芜杂,足有十八个等级。

  大越国继续沿用勋爵制度,但只定为六等爵位,可以说是新旧时代交替的特殊产物。

  根据杨烜的设计,勋爵是一名荣誉称号。受封勋爵的人,不仅不能开府,连俸禄都没有,但在官场上具有任职、选拔上的优势。

  这种称号可以继承,通常继承给长子,每继承一代降低一等,到了男爵之后就要除爵。

  建国之初,杨烜对封爵非常谨慎。公爵暂时不授,预备等到杨烜称帝时,再分封功臣,振奋人心。

  侯爵原定两人,分别是革命军总参谋长冯可钦、军政府政务卿杨国琛。

  因罗大纲征越劳苦功高,杨烜特意封他为“靖南侯”。罗大纲也将带着这个新头衔,到顺化历代帝王庙中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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