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九章 血拼_网游之再生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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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我只感到身体一麻,却没有想象中那么久的呆滞,而飞扬更是象感觉到了我的危险一样,已经飞快地转身飞奔,刚好避开背后骑士的长枪攻击。

  也许,是我天生20%的电系抗性发挥了效果,减弱闪电伤害的同时,也降低了晕眩的机率,至于为什么我天生会有电系抗性,可能跟我身上挂了二十年的电子仪器有关吧……

  耳边听到火灵王高声叫道:“兰克斯,你留下,落月、无情、小野饭仓,你们追!杀了他马上回来!”

  我大致明白火灵王不让骑士追我的原因,从刚才的说话来看,骑士兰克斯与火灵王并不是一路的,他讲究正大光明。火灵王担心他被我说出实情,改变心意,而落月之神和剑下无情则没这个顾虑。

  我匆匆回头看了一眼,落月之神、剑下无情和那个叫小野饭仓的祭司,都有坐骑,不过前两人骑的是马,日本祭司却骑的驴。

  游戏中的坐骑不少,许多宠物可以兼任坐骑,但只有马、驴等动物比较特殊,它们只能骑,没有附加能力,也不是提供练级经验的怪物,属于专职坐骑。

  原本我希望能多引几个敌人来追我,给虎王他们尽量争取机会,现在引得少,我当然希望能够杀一个算一个。驴比马跑得慢,这是明显的机会。

  正好前面一段弯道比较多,我转了几次,便消失在他们的视线。我用力一拍飞扬的屁股,然后从马上跃到洞壁藏起来,飞扬跑出一段奇怪地回头看了我一眼,但似乎也领会到我是叫它自己跑,便继续前冲。

  落月之神和剑下无情飞快地从我身边驰过,他们速度倒也不慢,虽然我骑术比他们熟练,不过飞扬现在还属于幼生期,所以比他们快得有限。

  片刻之后,便是使出吃奶力气追赶他们的毛驴了。

  我收起银盾,拔出银刀,自从有了这把刀,我近战就改用它了,因为我毕竟在哈萨族学过“初级刀法”,算是我唯一的近战技能了,有技能就比用剑威力要强10%左右。

  毛驴的腿撞在我伸出的银刀刃上,当即被切断,将小野饭仓甩了下来,还没等他爬起来,我冲上去就是一阵乱刀,每刀砍掉他70几的血,他显然才过三十级不久,第四刀下去,就惨叫着变成白光了。

  远去的马蹄声又掉转了,这时我才后悔使用这种战术,仅仅为了杀死一个祭司,放弃坐骑,现在怎么能跑得过这两个敌人?

  以最快速度作出决定,我用刀剑插进石壁,飞快爬上洞壁,藏身在一块大石背后。

  看着落月之神和剑下无情跑来,我忽然改变主意,我不能躲啊,虎王他们面对另外五名敌人的偷袭,仍然是凶多吉少,如果落月之神他们找不到我,转回去帮助火灵王,情况就更不妙了。

  眼下自己处身的位置,不但是藏身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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