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五百零六章 艾泽拉斯的王子很坑_无限之至尊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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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渐渐衰落,最终风流云散。安度因•洛萨是最后血裔。

  后来洛萨陪着同年好友莱恩•乌瑞恩,带领一大批人,离开阿拉希,经数年跋涉落脚在东部王国南方,建立了暴风城。

  莱恩后来死于刺杀(著名兽人刺客迦罗娜,麦迪文的姘头,麦德安的母亲),洛萨为摄政王,保护王子瓦里安,带着残存的暴风城士兵,北上洛丹伦,结盟共抗兽人。后来,洛萨战死在燃烧平原的黑石塔下,皇室彻底断绝。

  而阿拉索帝国的土地上,仍旧生活着一些人,托尔贝恩就是留守者中最大的贵族,人类七王国之一的斯托姆加德诞生,托尔贝恩就成了王族。

  巨魔斩杀者托卡拉尔,这柄由高等精灵铸造的,象征着高等精灵与人类在巨魔战争中接下的同盟誓约的双手大剑,成了王权的象征。

  不过索拉斯是玩双手斧的,名字就叫托尔贝恩,后来遗失,并出现在祖阿曼,造型蛮不错。

  斯托姆加德的王室徽记,是猎鹰展翼的正面(纹章的一些说道,侧面是狮子,正面就是豹子,侧面是鹰,正面就是隼,所以这个猎鹰,也可以理解为游隼,战隼)。

  斯托姆加德喜欢用红色,其战袍罩衣就是白色的猎鹰,鲜红的底色,然后有白色镶边。

  凯恩仗着自己家世好,安心的苟了一波,没有早早的蹦出来,干预天下大势。

  艾泽拉斯能人太多,全副武装来,敢装比也很容易被教做人,比如阿克蒙德、基尔加丹、萨格拉斯,这都是名声响彻宇宙的人物,照样都折在艾泽拉斯,这地方绝对比本源世界的大国坟墓阿富汗更坑。

  而凯恩起步太差,光是养伤就10年,当然要以怂为本。

  他的年纪,也没法赶上第二次人兽战争的大事件。

  但他的发明,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的。打仗打的就是后勤、经济,而他的发明,正是对提高生产力有大益处的。比如那个大水车,就节省了相当多的劳动力。

  斯托姆加德的盔甲也是红色的,用了漆,醒目鲜艳,还防腐蚀。

  但在凯恩眼中,真是丑绝人寰,于是联军会盟之前,他给达纳斯造了套甲胄。好歹也是国王的侄子,代表斯托姆加德的脸面,就算没必要象瓦王的鹰狮肩甲那样弄的华而不实,也得讲究点形象。

  于是结合了众多艺术体现及甲胄设计、人体工程学之大成的血鹰套装就诞生了。另外还为达纳斯配了一把双手大剑,瑟银雷光剑。

  这剑本身自带雷电属性,始终在吸收魔法元素强化剑身,犀利且拉风。

  再配合带有阿拉希特产的狼皮围领(阿拉希是高原)的暗金色披风,整个人帅的一塌糊涂。

  凯恩送这套甲胄给达纳斯时还开玩笑的说:“堂兄,你得多留神,这样装扮很可能会被兽人当作我方最高指挥官。”

  达纳斯也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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