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0章 御前秘书_法兰西不缺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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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菲利克斯摆脱了艾米莉的纠缠后,回到学校后,学监就交给他封信,是父亲勒内写来的:

  勒内想要花三万里弗尔,为儿子买个“宫廷御前秘书”的官衔,只要拥有这个官衔,菲利克斯便是法国的正式官员,满一两年后,他便是千百名“中产阶级涌向贵族”大军里的一员,可以得到贵族身份。

  从菲利克斯在鲁昂城两次成功的演说后,勒内老先生便跃跃欲试,“我儿子如果不能当个贵族,那太可惜了。”

  卖官鬻爵,乃是法兰西特色国情,不可不品尝。法国人天生对官职和爵位有着由衷的热爱。从法国确立君主制那天起,为了筹措资金应付宫廷或战争开销,历代法国国王就公开将官职和爵位拍卖,就拿法院的律师来说,律师本人执业,并不用购买公职,贵族可以当律师,平民也可以去当律师,它只是个正常的职业,只要你得到准入证书即可,律师的收入只和他的生意多寡(愿意花钱雇佣你出庭打官司的客户)相关。但你想要当上初等法院的“诉讼代理人”,那就得花上八千里弗尔,因为“诉讼代理人”是官职,且是终身加世袭的,法院推事、院长、检察长、书记员、抵押物品管理员、执达吏,或者直到巴黎最高法院的院长,都是明码标价的,想要戴上最高法院院长的圆帽子,起码得花七八十万里弗尔。

  只要带着钱袋,亲自去巴黎或找代理人去巴黎王室大街的“酬勋局”,找到国王的额外收入财务总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包管童叟无欺。

  一旦买到这些官职,你还得每年向王室缴纳“年费”,通常是价钱的百分之五,当然王室还可能会临时让你缴纳笔“官职核准费”,但只要你能维持得起,除非你在任官期间(不过相当部分的官职,实际是彻头彻尾的闲职)犯下重大罪过,否则官职是保留终身的,还可以传给儿子、女婿或侄子。所以所谓的“鲁昂城木料工人管事大头人”,看起来很绚烂的官职名,可能是个两轮马车装卸工花一千里弗尔买的;同理,“敦刻尔克量酒师”,可能也是个当地酒商花六千里弗尔得来的,而“昂热城猪舌检查员”这个官职所有人要做的,就是先用六百里弗尔将其买来,然后每天用小棍撬开市集上猪的嘴,检查它们的舌头,有无感染瘟疫。正如一位法国大臣对国王戏言的那样,“陛下每创设个新官职,上帝就会创造个傻瓜来购买它。”

  当然官职也不全然是单纯的添头,伴随的馈赠可能就有贵族的身份及特权,比如菲利克斯由所谓御前秘书成为贵族后,他便拥有了人头税豁免权,或盐税豁免权,又或是房屋被军队征用的豁免权,再加上高丹家的财力(在乡镇上还是首屈一指的),菲利克斯的社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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